6月18日,新浪发布一条新闻,称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日前代表家电厂商,正式向相关政府部分上呈讲演,要求彩电厂商自建的内容平台也可以申请互联网电视牌照。目前,“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首批牌照只颁发三家公司:央视旗下的中国网络电视台、上海文广旗下的百视通及华数。而三家公司向电视厂商收取的服务费均摊到每台电视机需要几十元到一百元不等,相对比较贵。
易观贸易解决方案以为:
目前只对“广电系”发放三张内容互联网电视集成牌照,确实有些不妥,这对未来政府占领舆论高地,促进社会文化发展有一定的阻碍。假如能够利用好、治理好互联网电视,就能够形成中国的政府、公家、相关厂商的多赢局面。
目前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采取“集成+内容”双管制模式,其原因恐怕有两方面:一方面通过牌照控制,降低内容监管方面的复杂度;另一方面,也要防止互联网电视广告对传统电视广告收入的冲击,并通过收取服务费实现增收。田铮以为,后一个原因应该是最主要的原因。而家电厂商对这种双管制模式的炮轰,恐怕也是出于利益的考虑,同时也想通过自己对内容平台的把控,在互联网时代增加话语权。 |